明毓律師事務所HSU & Associates
2021/3/2 / 時事探討

Google因追蹤無痕模式使用者而面臨50億美元求償

路透社報導,三名Google用戶於2020年6月2日向Google及其母公司Alphabet提起團體訴訟;指控Google在使用者開啟無痕模式瀏覽網頁時,仍偷偷蒐集使用者瀏覽紀錄,違背其聲稱之「使用者得以控制分享給Google的資訊」、「當你以無痕模式瀏覽時,Google將不會追蹤或蒐集你的相關資料」。為此,三位原告具狀為自2016年6月1日起,使用無痕模式卻仍被Google追蹤之百萬使用者,向Google及其母公司Alphabet求償50億美元。

 

根據三名原告向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遞交的訴狀所示,Google並未因使用者開啟無痕模式即停止追蹤或蒐集使用者資料,原告提出相關證據指控,就算使用者在瀏覽器開啟無痕模式(不論是Chrome、Safari或Firefox),Google都能透過Google分析(Google Analytics)、Google廣告管理員(Google Ad Manager)或其他應用程式,暗中追蹤使用者之網頁使用狀態,並蒐集使用者線上瀏覽紀錄。這些資料幫助Google了解使用者的朋友、喜好、最愛的食物、購物習慣等,甚至可以蒐集到使用者所蒐尋過「最私密且可能令人感到難堪的事物」。原告對於Google得指控包括:

  1. Google持續藉由 Google分析及Google廣告管理員追蹤使用者

超過70%的網站利用Google所提供的Google分析及Google廣告管理員統計網站流量及管理廣告活動,當使用者訪問有安裝Google分析及Google廣告管理員之網站時,Google得以藉由Google分析及Google廣告管理員程式蒐集使用者資料。

  1. Google隱私權政策誤導使用者

Google在其「隱私權政策」、「查看我的活動」、「隱私瀏覽」頁面皆說明「使用者得以藉由隱私設定、無痕模式瀏覽、登出帳戶、清除歷史記錄來管理掌控自身資料」,惟當使用者採行上述方式時,Google並未停止蒐集使用者個資。

  1. Google拒絕停止追蹤使用無痕模式瀏覽的使用者

不管使用者怎麼設定,Google的追蹤工具(包含Google分析及Google廣告管理員)均設計成:當使用者造訪網站時,自動追蹤使用者。然而,Google卻聲稱是代表那些網站蒐集使用者個資,並非是為了Google蒐集。事實上,這些蒐集來的個資全屬於Google。

  1. 除了利用Google分析及Google廣告管理員外,Google仍然可以利用其他方式追蹤網頁使用者

例如許多網站為了方便使用者登入,整合「以Google帳戶登入」(sign in with Google)按鈕,卻也使得Google得以追蹤使用者,即便該使用者是以無痕模式瀏覽。

  1. Google並非是為了使用者,而是基於自身惡意目的來追蹤

Google雖在其網站上稱「Google的創立精神是永遠尊重使用者」,但其所作所為(例如要求使用Google分析及Google廣告管理員的網站,必須先花錢升級後,才得以獲得造訪其網站的訪客資料),在在證明其蒐集個資是為了自身目的。

 

原告指出,使用者相信Google的建議,以為只要開啟無痕分頁,Google就不會儲存使用者的瀏覽紀錄、cookie、網站資料及使用者在表單中輸入的資訊;然而,Google卻在未經使用者同意情況下,繼續追蹤及蒐集使用者的瀏覽紀錄,侵害了百萬使用者的隱私權。

 

對此,Google發言人表示:「當使用者每一次開啟無痕分頁時,我們都有清楚說明,無痕分頁僅是讓你得以選擇你的網頁瀏覽活動不會被存在瀏覽器及裝置內,但是,你造訪的網頁仍可能蒐集你的瀏覽活動,Google會在本訴訟中盡全力捍衛自身權益」。由於本件才剛剛起訴,距離最後到底誰勝誰負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但這次的團體訴訟或許能讓大多數人體認到:所謂的「無痕模式」、「私密瀏覽」,實際上不如我們所認知的那麼「無痕」、「私密」。

 

參考資料:


 
文章分類
近期文章
拜登《發展數位資產行政命令》簡介
加密貨幣該怎麼管?美國《金融創新責任法案》簡介(下篇)
加密貨幣該怎麼管? 美國《金融創新責任法案》簡介(上篇)
公益與營業秘密揭露之兩難——簡介TRIPS Covid-19豁免提案
認識歐盟新版標準契約條款:個資國際傳輸新發展
深偽技術移花接木——面對人工智慧,個資法準備好了嗎?
疫苗通行證將上線?淺談「台北通app」之個資蒐用問題
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開跑!十大重點一次看!
真的假的!?埋在發財致富路的陷阱 ——淺談詐欺取財罪與非法吸金罪
謝絕來電計畫——公正第三方介入當事人同意機制之可行性?
召集股東會:是雙胞胎!恭喜老爺,賀喜夫人!?
萬華區民眾健保卡註記事件之隱私疑雲——兼談「剖析」之基本概念
從隱私保障角度檢討疫情警示簡訊:「細胞廣播」與「類細胞簡訊」之運用
匿名化或假名化?資料去識別化之概念釐清
召集股東會:喚醒沉睡在股份中的表決權
誰在暗處解讀戰術?——即時轉播對於營業秘密保護的可能影響
「繼續閱覽代表我同意」?淺談GDPR及CPRA對於同意有效性之認定
以「臺灣社交距離app」找到人與人的連結,但我的個資也被連結了嗎?
召集股東會:誕生吧!決議!
除了GDPR外,你還要知道 ePrivacy Regulation
馬賽克理論簡介——隱私內涵之再反省
打擊盜版?尊重言論自由?——在光譜間擺盪的網路平台業者
Facebook透明報告出爐!機器學習讓打擊盜版更有效率
全國通用「簡訊實聯制」上路:效率防疫倒映之隱私隱憂
天網是什麼?簡評「電子圍籬」及「雲龍系統」運用的隱私疑慮
如影隨形的小甜餅將何去何從:從第三方 Cookies 的使用限縮談「 Cookies 同意」
GoPro、UBER主動出擊! 原來定期檢索競爭對手商標很重要
你的同意不是你的同意!?從歐盟個資保護委員會公布之05/2020指引看當事人同意效力
人工智慧近期國際動態—美國FTC針對人工智慧偏見之建議與歐盟人工智慧法律框架草案
個資外洩怎知道?從Facebook近日個資侵害事件看個資事故之通知